招标信息-南京传媒学院场馆音视频设备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场馆音视频设备项目
2.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
3.项目内容:新建报告厅音视频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校方提供清单为准,投标方须根据勘察现场情况自行完善和深化改造方案、建设清单后投标。
4.项目工期:安装以发包方通知进场为准,需于2023年11月15日前竣工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付款方式:
第一阶段:乙方将主要设备全部送达指定地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
第二阶段: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额95%;
第三阶段:剩余合同金额5%作为工程质量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壹年满后返还,不计息。如投标方不配合完成项目整改,招标方有权自行维修,费用从尾款中扣除并根据当时实际市场情况进行价格增减。
6.质量要求:设计需求及功能要求等资料查看现场后以发包人提供为准。设备需按清单要求选购并符合国家要求,响应发包方清单要求。
二、投标须知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10:30
2.报名地点:南京传媒学院(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行政楼109办公室。
3.报名费用:人民币贰佰圆整(¥2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报名采取汇款方式(汇款以公对公形式,请注明“音视频设备项目保证金+公司名”,必须与报名公司名称相符,投标单位于报名当天携带汇款凭证至财务处(行政楼113)开具收据后报名。
4.资格预审: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文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证明文件。
(2)本次投标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必须为公司缴纳社保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载明代理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信誉良好,提供“连续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及农民工纠纷承诺书”。
(4)依法纳税,合法经营,提供“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单位行政处罚或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承诺书”。
(5)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贰份2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二)现场勘察及答疑
1.勘察时间:2023年10月9日10:40。
2.集合地点:南京传媒学院行政楼一楼大厅。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统一现场勘察、答疑并领取相关资料,否则视为废标。
(三)标书送达
1.送达时间:2023年10月16日9:30-11:00,逾期送达的标书将被拒绝。
2.送达地点:南京传媒学院行政楼109办公室。由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递交。
三、投标及评标要求
1.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六份,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请用PDF格式保存于U盘)。纸质版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笔签署,装订成册,注意密封(不密封的,视为废标)。
2.投标保证金壹万元(10000元)人民币,投标单位应在递交标书之前交纳,汇款时备注“音视频设备项目保证金+公司名”。请携带保证金汇款凭证至财务处(行政楼113)开具收据,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如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履行本招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中标后需缴纳施工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圆整(¥50000元),其中10000元由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施工保证金,剩余40000元由中标单位另行缴纳。
3.请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综合单价分项报价,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固定,不做任何调增。报价如有缺项,视为废标。
4.合理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四、标书内容
1.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等相关证书;
2.投标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3个月社保;
3.总价分项及综合单价报价;
4.服务内容及承诺书;
5.近3年的公司业绩,委派人员相关资质文件;
6.其他有利于投标单位中标的合法资料。
五、特别告知事项
1.招投标文件、清单是将来签订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方承担一切擅自变更的法律责任。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签字确认变更价款。
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即为符合3家以上投标单位公开投标,投标单位之间订立价格同盟或者由其中1家真正控制其他参加投标单位的;
2.中标单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任何形式行贿的;
3.中标单位私自宴请参加招投标工作部门的相关人员吃饭、娱乐的;
4.中标单位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可采取协商解决式诉讼,中标单位一旦出现中途撤出现场或者组织人员到学校采取堵门、围攻等非正常手段迫使学校满足其条件;
6.以其他方式损害学校利益或者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拟定合同时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招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遵守“特别告知事项”和“法律责任”;
3.合同履行地为南京市江宁区;
4.对于质量、验收、付款、违约责任等事宜有清楚的规定。
八、联系方式
1.标书送达、提交保证金等手续咨询:025-86179307
2.相关项目咨询:025-86179880
3.账户信息:
户名:南京传媒学院
开户行:华夏银行江宁支行
账号:63130181940000290
纳税识别号:52320000MJ5525411Y
九、投诉
如投标单位发现在招投标工作中存有违规问题或疑似问题,可向我校监察部门反映、投诉。投诉电话:025—86179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