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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鸿信仪征市某机房建设增加网络设备工程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电鸿信仪征市某机房建设增加网络设备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1427】,采购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询比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关于中电鸿信仪征市某机房建设增加网络设备工程项目,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76500元(含税),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实施地点
1
中电鸿信仪征市某机房建设增加网络设备工程项目
中电鸿信仪征市某机房建设增加网络设备工程项目
详见技术规范书
详见技术规范书
扬州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工期:合同约定工期为10天。
  1.2.2地点:扬州市(采购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3符合质量:本工程按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规程验收,并确保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1.2.4质保期:经合同签订之日起质保2年。
1.2.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76500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询比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新版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框架合同(协议)+订单(订单汇总单)+发票复印件,或合同(协议)+发票复印件,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能体现采购金额、数量、买方等信息(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
2.4供应商须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 (1)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2)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
2.7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9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2日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年03月15日0:00:00。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的报名登记(同时获取保证金账号),登记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提交审核单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审核时间: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90分钟未经审核的可联系:电话 025-83303501。
4.3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询比的潜在供应商,在完成“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报名后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4.3.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选择线下支付后提交审核。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4纸质询比文件获取地点:扬州市广陵区运河西路237号(院内北楼二楼东面会议室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19日14时25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采购人/询比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扬州市运河西路237号
 
询比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询比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联系人:张天一、庙丹明
电话:15961856782
联系邮箱:zhangtianyi.jszbtx@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询比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1日




1 个评论

【中电鸿信仪征市某机房建设增加网络设备工程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电鸿信仪征市某机房建设增加网络设备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1427】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响应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1. 第一成交候选人 (1) 单位名称:【扬州诺信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2) 最终报价:【76000.00元人民币】 (二)否决响应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响应情况。】 公示期:【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4日】 公示期间,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天一】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於来清】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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