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机房网络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机房网络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WKYZCGDLZC-20250305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机房网络设备运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5万元, 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 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机房网络设备运维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机房网络设备运维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机房网络设备运维服务: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 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 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12月-2025年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 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4年12月-2025年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 件)
注一: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不满一年)不能提供5-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如非企业法人确实无法提供上述5-7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 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响应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13 00:00到2025-03-20 23:59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0日 获取方式:供应商自行前往中 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阳中路240号万象汇利大厦15楼市场部)购买获取采购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 有 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 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3-24 14: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3-24 14:30
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阳中路240号万象汇利大厦15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其国家税务总 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机房网络设备运维服务项目实施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 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机房网络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编 号:ZWKYZCGDLZC-20250305号
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2.5万元/年,合计7.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 无效响应处理。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 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 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12月-2025年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
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4年12月-2025年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 件)
注一: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不满一年)不能提供5-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如非企业法人确实无法提供上述5-7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 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响应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0日
获取方式:供应商自行前往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阳中路240号万象汇利 大厦15楼市场部)购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 表身份证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 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
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资料费汇款信息: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755940246210701
四、响应文件提交
纸质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3月24日 下午14:00
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 下午14: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纸质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江阳中路240号万象汇利大厦15楼开标室
磋商地点:扬州市江阳中路240号万象汇利大厦15楼评审室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秦旌铭
五、开启
时间:2025年3月24日 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江阳中路240号万象汇利大厦15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貳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 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 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文件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 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本次采购磋商保证金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
地 址:扬州市汶河北路29号
联 系 人:高辰明
联系方式:0514-89338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江阳中路240号万象汇利大厦15楼
项目联系人:秦旌铭
电 话:0514-87961115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
地 址: 扬州市汶河北路29号
联 系 人: 高辰明
电 话: 0514-89338137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江阳中路240号万象汇利大厦15楼
联 系 人: 秦旌铭
电 话: 0514-87961115
电 子 邮 件: qinjingming.jswy@chinaccs.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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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机房网络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成交公告(招标编号:ZWKYZCGDLZC-20250305号)
一、中标人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机房网络设备运维服务: 中标人:扬州雷火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7.35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ZWKYZCGDLZC-20250305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机房网络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扬州雷火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南路465-2号
成交金额:24500.00元/年(贰万肆仟伍佰元整/年;73500.00元/3年(柒万叁仟伍佰元 整/3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机房网络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宇 黄雨松 杨丽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由成交人按固定价1600元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1600.00元。